“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并部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弘扬先进,经研究决定,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并对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现就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推荐方式
1.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由各部门负责推荐“师德先进个人”1—2名,并组织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一)。
2.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并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二)。
二、评选范围
1.“师德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是:学院全体在编教职工。
2.“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参评对象是:各学院、系部、部级单位。
三、评选条件
1.“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
(1)有理想信念,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身体力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及与学生的交往中,以高尚师德和点滴行为潜移默化影响和激励每一个学生。
(2)有道德情操,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和人格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以德施教、以德立身,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具有崇高职业理想和坚定职业信念,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3)有扎实学识,自觉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具备终身学习的理念、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更新专业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善于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专业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始终为学生提供最有效的指导和最好的教育。
(4)有仁爱之心,自觉爱护、尊重、宽容学生。把真情、真心、真诚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积极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做学生的好朋友和贴心人,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让所有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成长为有用之才。
2.“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是: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划、有方案、有措施,载体、方法有创新,进一步建立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教职工队伍素质高,群体育人意识强,学生、家长、社会评价高,无违法、违纪、违背师德现象。
四、评选方式
1.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领导下组构成情况如下:
组 长:高正平
副组长:刘秀芳 李建航
成 员:李金亮 李晓鹏 李金山 陈明明 段建新 时憧宇 王文兵
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
2.评选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申报。
五、工作步骤
1.各部门须于12月10日前,将经本部门同意并盖章的申报表(打印件)和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一式三份报党委办公室。
2.12月12日—14日组织评审,并确定评选结果。
3.12月15日—17日公示评选结果。
4.12月底前,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附件一: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二: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