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会计学院学工办是负责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所辖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学工办按照学工部统一部署,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学工部各项学生管理制度维护学生权益、规范学生言行、促进学生发展;按照学工部各项工作开展流程和规范开展学生事务性工作;按照学工部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维护辅导员权益、规范辅导员言行、确保学生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会计学院学工办的管理权限与职责为:
(一)负责落实学院学生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本院专业和学生特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二)负责直接面向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安全主题教育等;负责本学院学生的考勤、请销假、宿舍卫生及安全检查、学业帮扶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重点学生的关注与帮扶,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各类重点关注学生(如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异常等)进行一对一关心、帮助和引导;
(四)负责学生信息收集与上报,月报学生获奖情况、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及安全动态;
(五)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如宿舍文化、安全教育演练、学子讲坛等);
(六)负责学生各类基层评定与材料审核,包含学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材料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其它资助工作等;
(七)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事实调查、取证和教育,处理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配合相关事项的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