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2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浏览次数:156

天财珠教通字〔202414

   各院系部:

   按照学院教学进度要求,我院本学期期初补考工作于开学两周内完成。为确保本次补考工作平稳顺利,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院系部要加强补考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学院教学院长担任主考,并委派1-2名副主考,选派责任心强任课教师担任对应课程的课程主考,实行主考负责制。

   二、 做好考试安排

   各教学院系部应做好详细的考试安排部署和应急预案。考场排布、考试形式、考试流程、考场地点、考试日期等考试信息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特别是在考试日期和考场地点的安排方面,要做好沟通协调,学生每考次应有适当的间隙,避免考试时间重叠、考试地点冲突等情况发生。对于上机考试的课程或场地考试的课程应提前做好设备调试,预留冗余设备,做好考试预案。

   三、 保障试题安全

   各院系部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院系主考亲自抓,对试题(试卷)安全负总责。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命题、审核、保管、判阅、收回等环节,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坚决杜绝试题失泄密事件、试卷漏收少收丢失事件的发生。各院系部要对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各环节所涉及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各院系部安排主讲课程考试。涉及命题出卷的,应提前3天提交试卷母版(纸质、签字、盖章)及试卷审核表(考务手册附件4)。印制完毕后由各系统一领回保管。

   四、 严格选派监考

   各院系部要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必须是正式在编在册教职工,不得选用学生参加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都能熟悉考试流程,提高识别、防范作弊和处理考中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组考部门要加强监考教师的培训,监考大型考试或重要考试的,在考前应逐级、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确保岗前教育及培训工作落实到位,保证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五、 严肃考试纪律

各院系部要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加强学生管理,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考试公平性。

 

   附件:附件1:补考课程录入信息转入流程示意图.docx

       附件2:补考名单导出流程示意图.docx                     

教务部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