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1学年教学科研成果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2

津财大珠院科字〔2020〕 18号
各学院、系部并部级单位:
    随着学院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为保证学院教科研成果保存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根据院务会会议要求,每年(3月、9月)分两次收集年度教学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2021年3月30日之前。 
二、提交内容及时间范围
 
(一)提交内容
1.我院教职工主编的专著类、教材类成果(已上交存档的专著类、教材类成果可由科研管理中心、教务部协助提供给院系部);
2.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3.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项材料、结项证书;
4.发表于CSSCI及以上级别的中文期刊论文。
(二)时间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学科研成果提交集中保管的重要性,安排落实本部门兼职科研秘书认真做好本部门教学科研成果提交工作,做到内容完整,质量达标; 
(二)提交纸质版材料要求卷内文件纸张规格为A4标准,卷内文件按照年份、时间先后排序,按专著、教材、教学科研成果奖、教学科研项目、期刊论文顺序排列;
(三)提交电子版材料要求卷内目录按类目、时间先后排序; 
(四)每卷独立装盒,并打印好档案盒标签,档案盒科研管理中心统一提供; 
(五)请各部门按照时间要求准时提交至科研管理中心(弘毅楼206),电子版请于2021年3月30日前发送至科研管理中心邮箱zhujiangkeyan@163.com; 
 
附件:
1. 卷内目录
2. 档案盒标签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人:刘栖蔚   电  话:2242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