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办理保证金领退手续(可提前在网上按采购项目查询):
(1)供应商开具的收据(金额和开票日期办理手续现场填列,付款人名称填“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往来项目填“保证金”,并填明开票人,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2)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无原件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开标时未领取收据的,应携带“关于领取统一银钱收据的说明”、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金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收据后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未参加投标且未领取收据的,应携带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金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收据后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3)中标(成交)或未中标(未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未发放通知书的项目,退保证金时不提交);
(4)供应商的银行账户、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信息,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公章。
2、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为:电汇。
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4、办理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祥瑞大街1号弘毅楼107室
5、联系电话:022-22410869,022-2241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