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大珠院教字 [2016] 27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并部级单位:
教学改革研究是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为使教学改革研究活动科学有序的开展,经研究决定,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启动我院201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工作。
一、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范围与重点
今年我院的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应以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主要是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条件,自拟题目,但必须充分体现教改项目的应用性、实践性特征。鼓励教师结合以前有较好基础的教研成果,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力争形成具有普适意义的成果。
详见2016年度院级教学改革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要求
1.我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数不超过6人。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是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等。
3.在研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或参与1个项目,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
4.项目负责人所在的部门特别是教学相关部门作为项目的监管者之一,要参与项目审核、把关,给予相应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促进项目完成质量提高。
三、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程序
我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每年申报、遴选一次。本年度11月18日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申报过程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立项,并及时公布立项结果。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者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及《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经所在部门同意,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教务部进行初审,纸质版一式两份。
2.教务部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组评审。必要时将安排申请者等进行答辩。评审专家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3.发放通知公布立项项目名单。确认立项项目名称和资助金额,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四、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教务部负责管理。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经立项,即为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对资助项目提供研究经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由教务部和财务部共同管理,教务部负责经费使用的审批。教学改革研究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教学改革研究经费所使用的范围如下:
(1)项目研究必需的调研、考察;
(2)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3)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计算机配套设备、耗材等的购置;
(4)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复印、出版或发表;
(5)与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其他开支。
3.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承诺的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
4.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至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初上报结项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完成结项的项目,不予延期。
5.教务部在项目研究期间进行项目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控制研究经费支出。
6.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项。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承诺的研究期限,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经部门签署意见,报教务部,并附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著作、调查报告等)。结项研究成果要求至少已公开发表一篇反映本项目研究内容的论文(CN刊号学术刊物)并完成项目研究报告。教务部审核通过相关结项材料后,组织专家组评审,必要时将安排项目负责人等进行答辩。未能按期完成研究工作或已完成研究工作但未履行结项手续的项目,将追回资助经费,并在2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立项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度院级教学改革项目指南
2.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