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天津市教材委员会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1

天财珠教通字[2021] 16号


各二级学院并部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天津市拟成立教材委员会并下设若干专家委员会,同时建设专家库,为教材建设提供专业支撑。我院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教材委员会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天津市教材委员会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学科领域
   (一)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新闻学、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等。
   (二)上述各学科领域相关的课程、教材、心理、教育管理、教研和考试评价等方面的专家。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心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优良,作风正派。
   (三)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在教育实践方面有较大影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研究或管理经验,关心了解课程、教材、教学相关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足够的精力参与教材建设工作;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70周岁。
现有国家级和省市级专家机构成员、入选国家和市级重点人才工程、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表彰的可优先推荐,拟成为天津市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同志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三、推荐名额
    按照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领域,各教学单位涉及的每个专业门类或领域推荐2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把关。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0日前将人选推荐表(附件1)和人选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教务部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尚燕    联系电话:22425110


    附件1:人选推荐表
    附件2:人选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