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7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163




各二级学院并部级单位:

   经研究,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此执行。

   一、考试安排

   1.按教学计划进度,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十六、十七、十八周。统考科目由学院教务部集中组织考试(具体考试科目参照附件1:2021-2022-1学期期末考试统考科目汇总表);非统考课程由任课教师随堂安排,不集中组织考试,考核以一个教学单元为一场次。任课教师应保留考核环节的各项纸质、音视频、实体制作等材料,学期结束后交回系部记录存档备查。

   二、考试要求

   1.组卷命题:各系部成立以教学系主任(院长)为组长的试卷命题组,参照《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试卷库建设与管理规定》,组织教师进行命题。考试课程需提交两套试卷(含答案),每份试卷的题型不少于四种,题量适中,学生能在120分钟内完成,且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各教研室主任务必严格审查试卷母板,凡出现大面积提前交卷的科目,相关系部必须于考后二十四小时内提交试卷复查报告。试卷格式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2(试卷模版)。

   2.命题单位须于12月2日(14周周四)前将电子版试卷按考试形式(考查、辅修、重修、统考)分类归档并以U盘介质提交至教务部学位考务科刻盘存档。不接收教师个人提交试卷。

课程主讲系部主任(院长)为本系部对应科目试卷负责人。在命题、组卷、审核、保存、提交等环节,务必责任到人,严防试卷泄密事件发生。

   3.统考考试课程须有一名命题教师担任主考教师,负责考场监考、巡查。外语类听力考试由命题教师携带听力资料到广播室播放、监听。

   4.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在12月10日前办理缓考申请手续,经教务部批准后,学生在系统内提起申请,流程完毕,予以安排下学期补考。考场作弊、无故缺考或0分的考生不得参加补考。

   5.任课教师在十六周结课前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并对照本学期学生名录和系统名单,如有不符,应及时联系所在系部处理。

   三、考后安排

   1. 期末考试成绩须于考后一周(即1月7日前)完成录入工作,成绩录入应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做到应录尽录,如有不符,应及时上报所在教学系部。原始成绩单(参照附件3:纸质版原始成绩单格式)需任课教师、院系部负责人盖章签字审批后,一并提交教务部存档。原始成绩一经录入提交,如需修改,须任课教师填写附件4:《错漏成绩审批登记表》,注明原因,并经所在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教务长签字审批。

   2.阅卷及归档:阅卷规范参照《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阅卷管理办法》。考试试卷由各任课教师自行装订提交主讲院系部,由主讲院系部送交学生所在院系部保管,务必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以备查。

   3. 成绩复查及补考:本次考试补考拟安排在下学期开学返校后第一周。学生应于成绩登录后及时查看本人成绩,需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提前做好备考。如成绩存疑的,应及时联系任课教师和本系教学秘书。各系部应充分重视学生合理诉求,任课教师、授课系部、学生系部应积极配合,予以查阅核实。确系成绩登录错误的,任课教师必须立即报所在系部教学秘书登记,并于补考前(按照教务部要求时间节点)报教务部予以成绩更正。补考开始后将不再接受成绩复查和更正申请。

   四、考风考纪及其他

   各院系部在期末考试前,应做好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工作。在第十六周各系参照期末监考安排将监考人员报教务部。负有监考任务的教师须认真学习《监考守则》、《考场规则》,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附件:

   附件1:2021-2022-1学期期末统考课程汇总表.xlsx

   附件2: 2021-2022-1试卷模板.doc

   附件3:2021-2022-1学期学生原始成绩单格式.xls

   附件4:教师错漏成绩登记审批表.xlsx



教务部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