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数智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9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5〕56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响应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不断提升学院教师的数智素养,依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九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5〕24号)《关于举办2025年天津市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九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津教网信函〔2025〕11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院开展教师数智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院在编教师。

二、项目设置及申报作品要求

(一)项目设置

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设置了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3项常规项目以及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3项专项项目。

(二)申报作品要求

 1.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的具体安排及要求见《常规项目指南》(附件2)。

 2.专项

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征集作品为: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具体安排及要求见《高等教育专项(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指南》(附件3)。

三、报送数量

各教学单位至少报送2件常规项目作品,高等教育专项(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积极动员,于8月27日前将常规项目申报材料、专项申报材料以及作品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教学建设科邮箱。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至市级参加评选。

联系人:刘亚丽、宋子扬    联系电话:022-22425212

联系邮箱:jiansheke2006@sina.com




附件:

附件1:关于举办2025年天津市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九届教师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常规项目指南》.doc

附件3:《高等教育专项(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指南》.docx

附件4:作品汇总表.docx




教务部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