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天津市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19浏览次数:13

 津财大珠院科字〔2021〕 3号

各学院、系部并部级单位:
    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启动,有关本届评奖工作的相关规定及申报程序,请登录天津社会科学网查询下载,网址为:http://www.tjskw.org.cn/social/index.html。为保证评奖工作顺利开展,请做好参评成果申报相关工作。评奖范围、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注意事项如下:
1.没有申报账户的老师,请登录社科联综合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户,请实名填写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tjskw.org.cn:8089/pj/。
2.申报表格提交后不能再修改申报内容(被驳回的申报表格除外)。申报表格被驳回以后,需经申报者再次修改并提交,直到通过科研管理中心审核通过为止。只有审核通过的申报表格,申报者才能打印,签字,报送评奖。
3.研究报告类成果注意事项:(1)要求出具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佐证材料请将立项书放至第一位,结项书放至最后一位。(3)须为省部级及以上规划单位立项且已结项,结项时间符合申报时限要求。成果至少要有两篇及以上与研究报告核心内容相对应、附有项目编号的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中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
申报未公开发表且向党委和政府内部呈送的具有重大决策咨询价值的资政类研究成果,申报条件是经有关单位正式立项且已结项(结项时间必须在2020年12月21日之前),有系统的研究报告、副市(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且被相关部门采纳,并附有局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成果被采纳程度、转化形式和产生决策影响、社会影响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未公开发表且有重大决策咨询价值的向党委和政府内部呈送的咨政类研究成果,要附没有著作权争议或学术规范问题的单位证明,此类成果只需要在网上填写申报并下载打印《申报评审表》,线下提资申报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
4.外文成果须附中文提要,其中论文类成果须附不少于2000字的中文提要;专著类成果须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提要,并提供中文目录。申报者所在二级学院需要开具证明,对外文成果中文提要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5.凡申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成果的,须简述研究阐释的主要体现及特色。
6.申报成果所在评审组类别由申报者自行确定。注册填报提交成功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获奖成果的相关申报材料作为档案均不退回。
7.资格审查。学院建立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所受理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审查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及成果原件和相关佐证材料。
8.佐证材料(PDF格式,按填写顺序逐一上传,建议上传文件小于80MB),申报者要确保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成果及佐证材料,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一致。佐证材料单独胶印成册(一式2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分别装入档案袋,并贴好“第十七届天津市社科评奖卷皮模板”。
9.时间安排:2021年5月17日-6月10日,申报者完成网上注册、申报,并于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管理中心。6月16日-23日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上报。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联系人:刘栖蔚   电  话:2242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