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珠科研通字〔2024〕7号
关于开展月度科研成果登记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的整体安排,决定开展月度科研成果登记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我院教职工取得的成果。
二、登记要求:
本次登记与认定工作,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科研成果等级认定办法》和《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科研成登记保管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完成时间:
本次登记与认定工作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学院由科研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组织落实,要高度重视,确保无遗漏。
联系人:王永强 联系电话:022-22425192
科研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