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月度(10月份)科研成果登记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永强发布时间:2024-10-30浏览次数:754

于开展月度(10月份)科研成果登记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的整体安排,决定开展月度科研成果登记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4101日—20241031日期间我院教职工取得的成果。

二、登记要求:

本次登记与认定工作,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科研成果等级认定办法》和《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科研成登记保管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完成时间:

本次登记与认定工作于20241031日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学院由科研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组织落实,要高度重视,确保无遗漏。

 

 

 

 

 

联系人:王永强  联系电话:022-22425192

 

 

 

 

 

科研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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