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珠评通字〔2024〕14 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试卷管理,提高试卷管理质量,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要求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开展
2023-2024-2 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2024-2 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必修课程与公共选修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及实践与创新教育课程(创新创业课程与实践/实验课程)。重点检查非考试课程的考核形式及内容。
二、检查内容
(一)命题管理与规范
命题原则上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既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能考察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参考答案科学、规范,评分标准明确、合理并有严格的试卷审核机制和流程。
(二)试题质量
题型、题量大小和难易程度适当。卷面格式规范,文字、图标工整,无错误。
(三)评阅及检查
阅卷评分严格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给分准确合理,无乱涂改,改动处有教师签字,合分、计分无错误。卷面成绩呈正态分布,平时成绩标记明确,总评成绩合理。试卷分析填写认真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成绩归档
成绩记载准确无误,试卷装订规范、完整。
三、检查方式
本次试卷检查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学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学院抽查试卷的数量为该教学单位课程门数总量的20%,其中考试课程检查占比约为 10%,考查课程占比约为10%。
四、检查工作安排
具体分为教学单位自查、学院抽查、问题反馈与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教学单位自查(2024 年 10 月 21 日-11 月 10 日)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由教学单位督导组、专业教研室对试卷的规范性、试题质量、评卷质量等进行自查,并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课程考试试卷评价表》(见附件)。同时,针对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二)学院抽查(2024 年 11 月 11 日-12 月 1 日)
学院成立由校级教学督导组、教学单位督导组、教务部及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建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各教学单位试卷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由评建办提前通知。
(三)问题反馈与整改(2024 年 12 月 2 日-12 月 15 日)
评建办及时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做好整改。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于 11 月 10 日前准备好试卷清单,工作组届时依据清单随机抽查。
(二)本次试卷检查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检查范围内,
重点检查非考试课程的考核形式及内容,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详细的试卷检查总结报告(含课程总门数、试卷册总数、试卷整体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等)。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试卷检查结果将予以公布,作为本年度教学单位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