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4年美育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3-26人气:10

津财珠评通字〔2024〕18 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路线图的通知》(津教政办〔2024〕173号),深化学院美育评价改革工作,做好学院美育建设情况的总结工作,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美育工作计划,总结美育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一、报送内容

(一)2024年工作总结

请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美育浸润行动路线图(附件1)和提交的2024年美育工作计划,对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美育教学改革、美育教师素养、美育实践育人、校园美育文化、美育评价改革、乡村美育发展、美育智慧赋能和美育资源供给八个方面进行总结。

(二)2025年工作计划

请各部门、各单位,在认真梳理今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明年美育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

二、有关要求

(一)报送格式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2024年美育建设工作总结与计划模版(附件2)和 2025年美育工作计划表模版(附件3)撰写。

(二)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各单位美育工作负责人于2025年1月6日(一)下班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三)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印章后报送至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弘毅楼312),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2457036124@qq.com。

   附件:1.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路线图的通知.pdf       2.2024年美育建设工作总结与计划模版.doc       3.2025年美育工作计划表模版.xls

 

 

                               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