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并相关部级单位:
为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精细化,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各学院、系及参评相关专业技术系列(高校教师、教育研究、实验、图书)的部门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办公室),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职称评聘工作办公室,根据部门情况可设置副主任一名或工作人员1-2名;
二、各相关部门明确1名具体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的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办公室主任
全面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工作(组织个人申报、申报人条件审查等)。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
在主任领导下,按照学院评聘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做好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
四、请各相关部门于2014年9月22日将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报人事部。
人 事 部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