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相关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实施,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的综合能力水平,助力新入职教师更快更好的适应高校教师这一职业角色,同时为更好落实天津市教育两委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指示精神和措施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岗前培训工作的影响,满足更多新入职教师的需求,在天津市教委指导下,经过认真研究,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每年举办一期岗前培训(具体详见院内通知)。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高校新入职教师均需参加岗前培训课程的学习。

一、培训课程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概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网络自学课程等。

二、参培对象及条件

具体详见院内通知

三、上课时间

通过网络授课形式学习,参培教师可自行调节安排上课时间,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培训课程。

四、具体课程学习说明

每门课程分为多个小节,每小节后都会有不同题型的测试题,未完成本小节测试题的参培教师不能进入下一个小节的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全部学习过程的参培教师不能进入最后的考试环节。请参培教师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过程和考试环节。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

待定(具体考试安排请参培教师在学习时随时关注学习平台的考试通知)。

、报名方式及时间

具体详见院内通知

七、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培教师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同时请各部门负责人督促其按时按规参加培训。根据高校教师培训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培训和管理规定的参培教师,培训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