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落实教育部及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用好相关专题学习资源,现将《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转发你们。
教职工可结合自身实际自愿学习,按照要求完成研修后,可获得学时证书,并纳入继续教育学时。参加研修教职工请于12月23日(星期五)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zjxyjfzx@126.com。
附件:1.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pdf
2.报名表.xls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