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卉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教育部、市教委下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全市将推选候选人2名,全国推选出1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根据市教委推荐工作通知精神,各教学单位严格根据条件要求,推荐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业绩、有竞争性的人选,原则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人。推选范围和条件详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23〕6号)。学院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情况,择优最终确定向市教委推荐人选。

如有推荐人选,请于2023年6月2日(周五)17点前将《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sgzb_zj@126.com,纸质版审批盖章)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张卉;联系电话:22410836。

 

附件: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rar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