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2023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会

发布者:王桂艳发布时间:2023-07-14浏览次数:10

762023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会在弘毅楼综合培训室(一)召开。评选工作领导组成员、基层单位评选小组组长参会,会议由副院长李晓鹏主持。

会上,学院评选工作办公室主任杨楠汇报了评选工作开展整体情况及评选规则。各基层评选工作组依次汇报候选人工作成绩和突出事迹。经过评委查阅候选人资料、无记名投票等环节,最终评选出20名“优秀教师”称号获得者和1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

此次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标准、严格程序、优中选优,对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担当作为、拼搏奉献、锐意创新具有激励与示范作用。

2023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