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师德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效保护、利用档案资源,更好地服务学院各项工作,根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档案建设与管理办法》(津财大珠院发〔2022〕4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师德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间
2024年2月29日(周四)—2024年3月14日(周四)。
二、移交对象
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本年度承担教学等具体工作的兼任教师须提交教职工师德承诺书。
三、移交材料分类
(一)承诺类材料:教职工师德承诺书等;
(二)检讨类材料:个人检讨书、保证书等;
(三)计划类材料: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个人年度工作计划、规划等;
(四)考核类材料:教职工师德考核述职报告、考核登记表、评价表等;
(五)奖励类材料:获奖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六)处理处分类材料:处理决定、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调查类材料、处理结论等;
(七)培训类材料:个人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结业证书等;
(八)其他材料:有关师德情况的其他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移交材料纸质版要求纸张规格为A4标准,每位教职工须认真填写《教职工师德档案文件目录》;
(二)移交材料必须完整,要认真检查,不缺页、漏项,涉及多页的材料须装订;
(三)奖励类材料复印件须所在部门、单位审核材料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单位章确认后提交,其他移交的文件材料须为原件;
(四)教职工师德档案一人一档,新入职且尚未建立师德档案的教职工,请自备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右侧需用黑色白板笔填写姓名,移交材料须按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后提交,已提交过师德档案的教职工不再另行提交档案袋;
(五)各部门、各单位办理师德档案交接时须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师德档案材料交接单》,一式两份,移交部门和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各留存一份,请同时将《师德档案材料交接单》和《教职工师德档案文件目录》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dwjsgzb_zj@126.com;
(六)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将相关材料准时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办公室,师德档案提交的质量与实效性将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