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践行教书育人使命,积极展现教职工践行教育家精神风采,营造学院尊师重教氛围,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阐释宣传教育家精神 开设“弘扬教育家精神”专栏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以“弘扬教育家精神”为主题的专栏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征集主题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的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以“弘扬教育家精神”为主题,深入挖掘学院教职工辛勤耕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的平凡事、典型事、生动事,展现广大教职工在学院发展建设征程中躬耕教坛、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内容真实,有真情实感,能充分展现人物事迹的先进性、典型性,题目围绕主题自拟。
(二)征集类别包括文字、图片、视频。文字体裁不限,内容不少于1000字,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图片或视频要求主题鲜明、画质清晰、感染力强。
(三)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投稿,作品以“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XX(姓名)-弘扬教育家精神征集”命名,纸质版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并盖章后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sgzb_zj@126.com。从5月起,每两个月至少提交1篇,择优作品将在学院公众号推送。
附件:关于开展阐释宣传教育家精神 开设“弘扬教育家精神”专栏的通知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