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兴华:最美奋斗者与真正的人民教育家

发布者:张卉发布时间:2024-05-30浏览次数:19

不觉之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业师卫兴华先生离开我们四年有余。他用95年的岁月,完美地诠释了奋斗之美和生命之美。作为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他从不随风转,用等身的著作证明了信仰之坚,用炽热燃烧的一生照亮了追求真理之路,真正践行了“让理论成为真理的喉舌”的个人格言,用数十年的育人之路展示了人民教育家的崇高风范。


学者小传

卫兴华(1925—2019),山西省五台县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原主任、教授,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毕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他提出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生产力多要素论等,以及《企业活力与企业行为约束机制》《经济运行机制概论》《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等代表作,在经济学界影响广泛。1991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009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称号,同年被选为“影响新中国60年经济建设的100位经济学家”之一。2013年6月获得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颁发的世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奖。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卫兴华“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卫兴华以执着和饱满的热情,为新时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传播和发展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随着改革的推进和深入,一系列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急需解答,他将研究重心更多转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理论、经济运行机制理论、所有制理论、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经济增长与发展方式理论、收入分配理论等领域,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独创性见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开拓者

发展商品经济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这一突破过程中,国内大量学者进行了勇敢而艰辛的探索,卫兴华就是其中代表性的探索者和开拓者之一。

20世纪50年代,中国理论界较有影响的观点主要是社会主义非商品经济论、全民所有制内部非商品经济论和生产资料商品外壳论等。而卫兴华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中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都是商品,应利用商品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研究方法问题》一文中指出,否定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的生产资料是商品,“是忽视了不同国营企业之间的独立权利和利益,只看重了它们的统一面,而看落了它们的矛盾面。如果否认生产资料是商品,那么必然导向否认价值规律在生产资料生产中的作用”。这个观点是国内较早提出的。

1984年8月在太原市作报告时,卫兴华积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不赞同回避和反对使用“商品经济”概念。他提出:“社会主义要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就是要发展商品经济。”1985年,他进一步指出,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在占有权上的实际差别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上的差别,要求实现为企业利益上的差别,决定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内部必然存在商品经济。这个观点后来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为题发表在《经济研究》上。

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突破了社会主义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传统观念。这时,有的学者提出,当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商品社会主义就会转入产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会逐步消亡。卫兴华不同意这种论断。他认为,整个社会主义阶段都需要存在和发展商品经济,不会出现一个消除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卫兴华提出,广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公有制经济外,还应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早在1980年,他就提出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必要性,并在《关于个体经济存在和发展的若干理论问题》一文中论述了“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存在的客观依据”。他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否就必须不顾现有的经济条件,把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以外的其他一切经济成分很快地统统消灭光?极左路线就是这样看和这样做的。表面上看来,这很‘革命’,走社会主义道路似乎很坚决,但实际上是拉社会主义的后腿,损害社会主义事业。”20世纪90年代后,他进一步提出,广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公有制经济外,还应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经济既然是从通过市场调节实现资源配置的角度讲的,那么,这种市场,不管是哪种经济成分参与的,都一样起资源配置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卫兴华赞成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但反对将“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个概念混同,他认为前者只以公有制为基础,而后者则包括了非公有制经济。

卫兴华还是国内较早研究经济运行机制的经济学家。1986年,卫兴华和他当时的博士生洪银兴、魏杰一道,首次提出了“纵向二层次调节”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新机制,这是国内较早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论述。他们提出的“计划调节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新经济运行机制模式,与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相吻合。他们当时提出,计划与市场应当是主导与基础的关系,既要以市场调节企业为基础,又要以计划调节市场为主导。1989年,卫兴华又强调,计划调节对市场调节起主导作用或导向作用,是高层次的调节,而市场调节则是基础层次的调节,这种调节机制是二层次的纵向结合关系,并不是何者为主何者为辅的关系。这一关于“计划与市场”之间是主导与基础关系的论断,与中国后来广泛认同的“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的内容是一致的。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深刻阐发者

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守正创新,需要坚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坚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上,卫兴华树起了一面飘扬的旗帜。

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范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卫兴华主张,社会主义应将发展生产力放在重要地位。针对批判所谓“修正主义的唯生产力论”和宣扬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论,卫兴华认为,片面强调生产关系而不注重发展社会生产力,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他于1978年4月和6月先后在《光明日报》发表《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略论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两篇文章,剖析了忽视发展生产力的危害和发展生产力需要解决的问题,强调了“生产力标准”的问题。卫兴华认为,需要高度重视发展生产力对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意义,但也要承认生产力自身的内在矛盾及其在推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他在《关于生产力的内容和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一文中指出,中国过去对生产力的内容理解过窄。除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外,应用于生产的科学技术、生产组织与管理,生产中利用的自然力等,也是生产力的要素。发展生产力要不断充实和完善其内涵,既要重视人的因素,也要重视物的因素;既要强调生产工具的作用,也要重视自然资源和能源的作用;要重视生态保护,还要注重科技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大厦的基石。在当代社会生产中,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具有更重要的作用,是可以创造更多价值的高级复杂劳动。卫兴华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侧面,既批驳了那些主张用生产要素价值论、供求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的错误观点,又主张拓宽生产劳动的范围,认为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商业工人的劳动,也具有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性质。他认为,社会主义的劳动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物质生产劳动,包括非商品经济中不形成价值的生产劳动和商品经济中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二是精神生产劳动,包括文教、科技、演艺等劳动;三是商业服务劳动;四是社会公务劳动,包括党政、公检法、军警等劳动。这些都是社会必要的、有益的劳动,但并不都是生产劳动,更不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

对马克思主义财富论的阐发,是卫兴华的重要理论贡献。他认为,马克思的价值论与财富论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两个重要理论。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靠的是财富的大量增加。财富的生产离不开劳动要素,但财富的增加并不与劳动成正比,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应是重在延长劳动时间和提高劳动量,来创造更多的价值;而应是重在应用新的科技,提高劳动生产率,用更少的劳动时间生产出更多的财富。他还认为,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出现了两个新的社会经济因素,需要我们进一步重视对财富论的研究。其一是纸币执行货币职能导致的价格运动轨迹难以反映价值运动的轨迹。其二是经济全球化导致国际贸易地位和比重的提高,仅靠国内劳动耗费以增加国内价值的意义已日益减少,只有重视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以较少时间生产出更多的财富,增强国际竞争能力。这一看法对于中国正确看待对外开放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卫兴华坚守理论,但不唯上、不唯书,这体现在他对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准确把握上。国内传统的教材和专著在阐释级差地租成因时,一般都强调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性质,而忽视土地数量的有限性。卫兴华认为,应将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与土地数量的有限性两者结合起来,土地的有限性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经营垄断,主要是对优等地而言的。不能脱离级差地租I的基础孤立地考察级差地租Ⅱ的形成,不同生产率必须与调节生产价格的劣等地投资相联系考察。如果在优等地或中等地上连续投资,即使各次投资的生产率都一样,但因它们都超过现耕劣等地的生产率,级差地租Ⅱ仍会产生。关于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的加总计算,卫兴华指出,不能在抽象地考察级差地租时所得出的地租量上简单地再加上一个等量的绝对地租额。各类土地都支付等量绝对地租时,农产品是按社会生产价格加绝对地租的市场价格出卖,优等地和中等地的级差地租随之相应提高。

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卫兴华主张完善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和推进国有企业配套改革。在改革的前期阶段,中国理论界侧重于从“管理体制”上理解经济体制改革。卫兴华在1986年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似不应仅仅归结为一个管理体制问题。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首先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运行和实现的具体形式,如公有制的运行和实现形式,按劳分配的运行和实现形式,以及其他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运行和实现形式等。”后来,他又多次撰文强调,“发展和完善公有制,就需要完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个观点与我国后来提出的“探寻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相吻合。此外,卫兴华主张通过各种形式搞活公有制企业。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模式上,卫兴华主张应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能将一种模式绝对化。他认为,搞活国有企业不能忽视科学管理的作用,应把改革与管理统一起来。在加强和完善管理的问题上,重点应解决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特别是要重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发挥其主人翁精神。

甘当学术领域的争鸣者和啄木鸟

卫兴华尊重权威,而不迷信权威,强调服从真理。他常说“做研究、做学问,必须要为人民说话”。同时也强调“不能说过头话”。他不赞成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一套,也不认同强迫别人认可某一种既定的观点。但是,他更反对借着研究马克思主义、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旗号,曲解和错解马克思主义。他认为,那样做就是将自己的东西强加给马克思,是必须要反对的。学术界有一个赞誉,说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森林中的一只啄木鸟。

卫兴华坚信真理越辩越明,从来不惮于开展正常的学术争鸣。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他就提出要以科学的态度看待增长与发展的问题,主张我国不应将高增长速度作为首要政策目标,而应实现“由数量扩张型的快速增长方式转为质量效益型的快速增长方式”,探求高增长率与低通胀率的最佳结合点。他还认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发展与自然资源的关系,既要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也要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更要节约自然资源,还要拓宽资源利用范围,如开发海洋资源等。

卫兴华对学术争鸣有着自己的严格原则。如果是没有研究过的,他一般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但对于那些公开的错误观点,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不能保持沉默。例如,在收入分配问题上,卫兴华早在1988年就提出了“重视调节和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平”的观点,主张国家从宏观上控制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合理控制社会工资总额。在个人收入分配关系中,不仅要解决好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问题,也要解决好社会分配不公平问题,防止出现人们的收入同各自付出的劳动和对社会的贡献不相称现象。

对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理论界有种种不同的理解。卫兴华最先著文提出,按劳分配不是以劳动价值论为依据,按要素分配也不是以要素价值论为依据,价值的创造和价值分配是两回事。将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并列,容易被理解为“技术工作与管理都是非劳动要素”。其实,生产要素中的劳动包括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劳动。他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在外资、私营经济中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在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经济中根据控股情况决定其分配关系。按生产要素分配只存在于不同生产要素分别归不同主体所有的经济中,不能把按劳分配等同于按劳动要素分配。更不能把我国现阶段的分配方式只概括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本质是按要素所有权分配。

区分公有制存在形式与实现形式是卫兴华的一贯主张。他认为,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的存在形式,不是其实现形式。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对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作用,但股份制本身并没有否定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存在形式。对此,他主张使公有资产真正通过股份制这种新的实现形式发挥更大的作用,主张重视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改制工作。

真理的追求者与育人不倦的大师

卫兴华的奋斗之美,在于他对真理的不懈追求。他始终认为,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道路上,既要正确面对传统理论受到的挑战,也要厘清那些强加在传统理论上的错误观点。经济学家洪银兴在回忆中提到,“卫老师给我们上的第一课就是反复讲学风和治学态度。‘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风、不唯众,只唯实’,敢于和善于独立思考、探索真理。他叮嘱我们,不能做‘风派理论家’”。

卫兴华的奋斗之美,在于他的坚守与勤奋。他与书为伴,主张“吃透原典,才能跳出原典”,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经典书籍不知看了多少遍。卫兴华的学生们都记得,他书桌边放着随时用来翻阅的《资本论》,陈旧而泛黄的书页上写满了字迹深浅不一、不同颜色的批注,有些页面批注字数甚至超过原文篇幅。

卫兴华的勤奋是学界所公认的。他笔耕不辍,即使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每年仍然发表大量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争鸣和理论探索。他生前共发表了2000多篇学术论文,这一纪录很难被打破。他的《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首届论文奖、《企业活力与企业行为约束机制》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二届论文奖。他主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教材是我国发行量最大的教材之一,在学界影响至广至深。

卫兴华生活中饮食简单,衣着朴素。他常对自己的学生们说,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好了,在物质上要知足,在精神上要知不足。他将自己在生活中节约下来的时间都用来读书、教学、写作和做研究。卫兴华先生谦虚待人,即使对后进晚辈也坚持在学术上与其平等讨论。他反对别人给自己加上“权威、大师、泰斗”等称号。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卫兴华“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这是对他一生追求的事业的最大肯定。

卫兴华的大师品格体现在他的治学格言上,即“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谨的学风,严密的论证。不要跟风跑,不要做风派理论家”。他身体力行,对自己这么要求,对学生也这么要求。他著作等身,诲人不倦,为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界培养了一大批人才。正如《中华儿女》2005年2月刊载的《求真学人卫兴华》一文所说:“立学贵在勤,立言贵在诚,立论贵在真,立策贵在实,这就是卫兴华。”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