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院2025年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卉发布时间:2025-02-26浏览次数: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发挥“弘扬教育家精神”专栏的教育、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发挥“弘扬教育家精神”专栏作用并组织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活动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学院2025年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栏征文

(一)征集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征集要求

1.紧扣“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主题,深入挖掘学院教职工辛勤耕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的平凡事、典型事、生动事,展现广大教职工在学院发展建设征程中躬耕教坛、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精神风貌。

2.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内容不少于1200字,立意新颖,突出特色,结合事例,内容真实生动,能充分展现人物事迹的先进性、典型性,文章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套改。

3.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广泛征集,择优上报,分别于6月13日(周五)和12月12日(周五)前至少推荐上报2篇,作品以“XX(部门/单位)-XX(姓名)-作品名称”命名,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dwjsgzb_zj@126.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办公室。

二、主题宣讲

(一)宣讲人推荐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重点推荐类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管理干部。

(二)宣讲要求

1.宣讲内容围绕教育家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展开,聚焦方面为:拥有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

2.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挖掘各类师德楷模、教学名师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寻找优秀教师(集体)教学育人、科研育人、创作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感人故事;结合新入职教师、在职教师、退休教师等不同群体特点,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家精神阐释宣讲、先进教师(集体)事迹宣讲、师德报告会、师德宣讲、教育家精神践行讲堂等系列活动。

3.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汇总整理各部门、各单位上报材料,并分别于3月31日(周一)和9月30日(周二)前将《宣讲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sgzb_zj@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办公室。

三、主题活动

(一)活动范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活动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主题党日、主题实践、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结合优秀教师(集体)教育教学实践经历,共同交流探讨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践行教育家精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增强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的意识。

2.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汇总整理各部门、各单位上报材料,并分别于6月13日(周五)和12月12日(周五)将组织开展的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主题活动及典型经验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dwjsgzb_zj@126.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充分展现本单位教职工的育人特色和风采,让更多的好老师被看见,让更多的好故事被传播。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上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原创水平,保证内容积极向上,真实反映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成就和教职工立德树人、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貌。

(三)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将在学院公众号“弘扬教育家精神”专栏推送优秀征文,动态报道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介典型经验。优秀的品牌活动案例、典型经验等还将进一步推荐报送至天津市教委教师处,天津市教委将择优遴选相关案例和经验在市教育两委的“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专栏等平台发布,推荐的主讲人选将纳入“津门师德巡讲”活动主讲人备选库并择优选用。


附件:宣讲候选人推荐表.docx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