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卉发布时间:2025-12-01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2月1日(周一)—12月12日(周五)

二、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工作程序

(一)文件传达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所属教职工认真学习工作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二)成立机构

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提交机构成员名单(见附件1)。人数较少的部门(3人以下)由所在党总支牵头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基层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各基层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备案。

(四)基层单位考核

1.个人自评。教职工个人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个人自评总结。

2.组织考核。基层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并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师风评价表》(见附件3)。

(五)材料提交

基层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实施方案、附件1、附件2、附件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报告》(见附件5)、《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认定不合格人员情况报告》(见附件6)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六)结果汇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汇总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并呈报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组汇报。

四、考核等级与运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者,在岗位聘任、职务(职称)晋升及各类评优评奖中给予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并依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科学、全面、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

(二)基层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协助、纵容、包庇被考核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三)涉及部门机构重组(撤销)或人员整建制划入其他部门的,由调整后所在部门进行考核,并会商原部门(人员)确定考核等级。

(四)对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新入职教职工须参加师德师风考核,由所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围绕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师德师风等方面开展谈话并确定考核等次,原则上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2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版考核实施方案、附件1至附件6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dwjsgzb_zj@126.com。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印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的通知》(津财大珠院发〔2022〕39号)执行。

六、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12月1日

文件传达

各部门、各单位

12月1日-2日

成立机构

各部门、各单位

12月1日-3日

制定考核方案

各基层考核工作小组

12月1日-12月11日

基层单位考核

各基层考核工作小组

12月8日-12月12日

材料提交

各基层考核工作小组

12月12日-12月31日

结果汇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附件:1.基层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申报表

   2.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

   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师风评价表

   4.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5.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报告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认定不合格人员情况报告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