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家精神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着力提升教职工师德师风素养,以奋发有为的姿态献礼学院二十周年校庆,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举办弘扬教育家精神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座主题
弘扬教育家精神涵养高尚师德
二、讲座时间
2026年5月13日(周三) 14:30-16:00
三、讲座地点
日新楼110
四、主讲人
刘红英,教育学硕士,思政研究员,天津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部长(主任)。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人事人才工作,主持天津市教委、天津市人才办等重点调研课题多项。
五、参会人员
本次讲座面向各教学单位及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具体参会名额安排如下:
| 部门/单位 | 参会名额 |
| 党委办公室 | 1 |
| 党委宣传部 | 1 |
| 教务处 | 3 |
| 科研处 | 1 |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 | 5 |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 1 |
| 经济学院 | 8 |
| 管理学院 | 19 |
| 会计学院 | 10 |
| 数据工程学院 | 15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 人文学院 | 10 |
| 艺术学院 | 4 |
| 通识教育学院 | 6 |
| 体育课部 | 6 |
六、相关要求
(一)按时报送参会名单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传达会议通知,按通知要求确定参会人员,并于5月11日(周一)12: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弘扬教育家精神专题讲座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dwjsgzb_zj@126.com。
(二)严格执行签到流程
参会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由本人签到,严禁为未到场参会人员代签。本次会议实行电子签到制度,通过微信扫描会议现场提供的签到码即可完成签到,请参会人员于当日14:20前签到并入场完毕,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严格执行请假手续
报名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提前将经所属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报备,并及时安排他人参会,不得无故缺席或未经批准安排他人替会。
(四)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1.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成静音、振动或关闭状态,不得随意接打电话、玩手机。
2.会场内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因特殊情况确需会议中途退场的,须经组织者同意后自会场后门离场,紧急情况,可在会后提交补充说明。
3.集中精力,认真听会,认真记录,参会人员请留存好学习记录等资料,可纳入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弘扬教育家精神专题讲座报名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