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并部级单位:
为保证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等材料的正常归档,确保学院档案齐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学院档案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现将2012年档案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3日——5月17日 会计系、金融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管理系、旅游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统计系、实验班
5月20日——5月24日 信息科学与技术系、体育课部、基础课部、政治理论课部、党委办公室、工会、宣传部、国际交流部、科研部、教务部
5月27日——5月31日 招生学籍办公室、学工部、图书馆、基建部、安全部、院办公室
二、移交内容
1.各部门按照《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相关要求提交档案。
2.提交内容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移交的重要性,安排本部门兼职档案员认真做好本部门档案移交工作,资料内容要完整,质量要达标;
(二)移交纸质版要求卷内文件纸张规格为A4标准;卷内文件按照时间先后排序,在右下角标注页码并填写卷内备考表。移交电子版档案要求包含案卷正文、卷内目录、案卷目录;
(三)每卷独立装盒,档案盒可提前到综合档案室领取;
(四)涉密案卷,须在卷面左上角加盖密级印章;
(五)各部门办理档案交接时需填好档案交接收据,并认真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六)请各部门按照时间要求准时提交至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