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教职工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4浏览次数:1

各系部并部级单位: 
    为完善我学院人事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教职工最新情况,提高人事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人力资源部将定期组织开展全院教职工基本信息采集、更新及核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信息采集对象
全体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
    二、信息采集工作内容 
    (一)人事信息采集 
    1.教职工请认真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职工基本信息采集表》。同时提交电子版及打印版一份,打印版需经本人签字确认。
    (二)证书复印件收集 
    提交《基本信息表》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学习经历证书材料(复印件),包括: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获得国外学位,请同时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2. 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初级、中级、副高、正高各阶段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3. 其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职称英语证书、岗前培训等证书复印件。 
    4. 复印的证书一律用A4纸。教职工需认真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职工证书提交情况汇总表》,并在证书复印件及《汇总表》签字确认。
    5.对于因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说明情况,由各部门汇总并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职工证书缺失情况汇总表》。
    三、相关要求 
    (一)教职工基本信息情况是学院进行岗位竞聘、职称评审等工作的参考依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基本信息的采集及证书原件的初审工作。
    (二)请各部门于6月14日(周五)前将本部门所有教职工的电子稿,纸质稿(需经教职员工本人签名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学历学位复印件(各部门务必将原件进行审核签字盖章)整理提交。
    (三)以部门为单位一人一档上报材料,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所在部门、职务、岗位、姓名等信息”。如:“院办公室 秘书岗 科员 XX”字样。 
    (四)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将统计数据汇总表发送给各部门,请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再将汇总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人力资源部。 
    (五)今后如有学历、职称等信息变化,请及时将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按上述要求整理后提供至人力资源部, 对于没有提供或未及时提供的一般不予认可相关经历。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