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3年天津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高基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现将本学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报表填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高等教育报表填报说明及要求》,并认真填写报表中的数据要详实,不能有遗漏。
三、本学年报表上报内容有所变动,请和上一年度报表做好比对。
四、报表报院办公室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以供以后年报参考。报表需经填表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方可上报。
五、各部门必须于9 月29日前将报表填写完毕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整理汇总。
六、所填报表格由院办公室提供,如有疑问,请与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2241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