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并部级单位:
按照市教委要求,现转发《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细化公开内容并予以更新。
二、请相关部门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各项内容,按照《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信息公开各部门分工一览表》(见附件2)中规定的任务分工准备相应材料;并于9月22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uanban_zhujiang@126.com。
附件:
1.《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
2.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信息公开各部门分工一览表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