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兼职档案员培训和2013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并部级单位:
为保证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等材料的正常归档,确保学院档案齐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学院档案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学院将开展兼职档案员培训和2013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兼职档案员培训工作
培训时间:2014年11月4日14:30
培训地点:弘毅楼321会议室
参与人员: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
(二)2013年度档案移交工作
1 11月10日——11月14日 会计学系、管理系、酒店与旅游管理系、艺术学院、金融系、国际经济贸易系、统计系、外语系
2 11月17日——11月21日 信息科学与技术系、体育部、基础课部、政治理论课部、实验班、教务部、设备与网络中心、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国际交流部、科研部
3 11月24日——11月28日 招生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图书馆、后勤基建部、安全部、工会
二、移交内容
(一)各部门按照《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见附表一第四部分)相关要求提交2013年度档案。
(二)提交内容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移交的重要性,按通知要求保证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安排本部门兼职档案员认真做好本部门档案移交工作,资料内容要完整,质量要达标;
(二)移交纸质版要求卷内文件纸张规格为A4标准;卷内文件按照时间先后排序,在右下角标注页码并填写卷内备考表。移交电子版档案要求包含案卷正文、卷内目录、案卷目录;
(三)每卷独立装盒,档案盒可提前到综合档案室领取;
(四)涉密案卷,须在卷面左上角加盖密级印章;
(五)各部门办理档案交接时需填好档案交接收据,并认真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六)请各部门按照时间要求准时提交至院办公室。
(七)因各系部人事变动较大,需重新报送兼职档案员名单(见附表二),并于11月1日12:00前将盖章纸质版交至院办公室。
附件一: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兼职档案员培训材料
附件二:兼职档案员名单回执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