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并部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院本学期节假日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周五)至4月7日(周日)放假3天。
二、劳动节:5月1日(周三)放假1天。
三、端午节:6月7日(周五)至6月9日(周日)放假3天。
四、请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本学期假期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等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4月3日17:00前报至院办公室及安全部。
注:如遇国家节假日安排变化,另行通知。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