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鲁砚青发布时间:2024-02-26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431日至630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各位老师按时办理,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同时避免因需补税产生的处罚和税收滞纳金。

2024221日起,个人所得税APP上线2023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纳税人如需在3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21日至3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2109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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