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各位老师按时办理,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同时避免因需补税产生的处罚和税收滞纳金。
自2024年2月21日起,个人所得税APP上线2023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21099/content.html
财务部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