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3-07-13浏览次数:11030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第一条 学生应按时到指定的教室上课,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上课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教室。

第二条 出入教室着装要文明、整洁,不穿背心、运动短裤、超短裙或拖鞋等。

第三条 学生因故迟到,经授课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第四条 上课认真听讲,保持课堂安静。不得随意讲话,不得看无关书籍、报刊,不得做其他与本课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 学生听课时遇有问题或教师提问,应先举手,经教师同意后,起立提问或回答,态度要严肃认真,声音要洪亮。

第六条 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课桌、门窗、墙壁上涂写、刻划,不得随意搬动教学设备和课桌椅,不得私自使用各类教学用计算机、投影仪等。如造成损坏,必须按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 学生要注意保持教室环境卫生,课前要擦净黑板和讲台,离开教室要整理好桌椅、关好门窗、关闭教室电源。严禁在教室内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第八条 本规定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节选)

一、确定预警学生名单

学业预警重点是有下列情形的学生:

(一)上一学期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不及格2门及以上;

(二)其他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的情况。

属于课程不及格等情况需预警的,每学期开学待补考成绩录入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各二级学院办公室整理学生成绩,将需预警的学生名单报学工办。

二、二级学院学工办向预警学生下达《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学生的预警情况,在预警通知书下达一周内,安排班主任对需预警的学生进行谈话,提示学生面临的学习危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留存学业预警通知书和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并及时报告给学生家长。

三、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学业预警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制订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教师。帮扶教师及时开展学业帮扶,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并做好帮扶工作记录。

四、每学期期中,二级学院召开专题党政联席会,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对学业预警总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预警学生学业帮扶工作,做好工作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