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 教学活动相关事项的说明 <学生版>

发布时间:2024-02-21浏览次数:211

天财珠教通字〔2024〕13号


1.本学期实行五天工作制。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有课学生在第一周(2月26日)开始正式上课。教学周为第一周至第十八周(第十八周为随堂考试周),第十九、二十周为期末考试周;任意选修课教学周为第二周至第十七周。本学期各授课单元时间安排如下(每节课中间无休息时间):

第一单元:08:30-10:00   第二单元:10:20-11:50

第三单元:13:30-15:00   第四单元:15:20-16:50

第五单元:18:00-19:30   第六单元:19:50-21:20

2.学期课表请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询,网址:https://61.181.145.70/。

3.全院任意选修课将于开学第一周进行选课,具体选课通知详见后期发文,请学生根据课表自行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选课。网络任意选修课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4.学生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各部分所占比例为平时成绩占10%,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60%。没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各部分所占比例为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进行成绩核算改革的课程,经院系(部)和教务部审批,成绩核算比例可另行确定。平时成绩由课堂表现、平时测验、课外作业、出勤情况等构成。

5.学期内某门课程旷课累计达到8学时,该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需重修。对于旷课学生,学院将根据学生违纪处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重修工作安排将于开学第四周开始,采用网上选课的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 学生上课进入教学场所,须遵守教学楼各项管理规定。



教务部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