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简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6浏览次数:0

 马克思:《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简介

(1874——1875),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历史背景

马克思的《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简称《摘要》),写于1874年至1875年初,生前没有发表,直到1926年在《马克思主义年鉴》杂志第2期上才首次发表。

第一国际从18699月举行的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开始了反对巴枯宁无政府主义阴谋宗派集团的斗争。这次大会标志着第一国际后期活动的开始,国际内部的主要敌人是巴枯宁主义。为了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给巴枯宁分子以毁灭性打击,18729月,第一国际在荷兰海牙举行了第五次代表大会。马克思和恩格斯出席了这次大会。恩格斯代表总委员会作了关于巴枯宁分子破坏国际活动的调查报告,系统揭露了巴枯宁及其死党自1868年来进行的一系列破坏活动和耍弄的一整套反革命两面派手法。恩格斯指出,“在工人阶级斗争的历史中,我们第一次在工人阶级内部遇到了一个目的不是要摧毁现存的剥削制度,而是要摧毁为反对这种制度而进行最坚毅斗争的协会本身的秘密阴谋。”[]大会决定把巴枯宁及死党开除出国际。马克思主义获得了重大胜利。

海牙大会以后,巴枯宁分子于18729月在瑞士召开“反权威主义”代表大会,公开分裂工人运动,成立起一个“反权威主义”的“国际”,同第一国际唱对台戏。1873年巴枯宁抛出《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对马克思、恩格斯和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进了恶毒攻击,巴枯宁的这本机会主义的代表作被无政府主义分子奉为纲领性著作。马克思为了从政治上和理论上粉碎巴枯宁,于是在1874年至1875年初写了这篇批判性和论战性的著作,对巴枯宁的观点及他的各种无政府主义观点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深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等重要原理。

 

中心思想

《摘要》从维护无产阶级革命权威的原则立场出发,系统批判了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观点,深刻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和工农联盟等重要思想。

 

基本内容

《摘要》的基本内容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阐明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

巴枯宁在《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中胡说当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时,就会有“另一个无产阶级要服从这个新的统治”,极力否定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之所以需要国家,即需要无产阶级专政,是因为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无产阶级的敌人还没有消失,特别是资产阶级还存在,为同被推翻的资产阶级和旧的社会组织作斗争,就必须运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力量,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只要其他阶级特别是资本家阶级还存在,只要无产阶级还在同它们进行斗争(因为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无产阶级的敌人还没有消失,旧的社会组织还没有消失),无产阶级就必须采用暴力措施,也就是政府的措施”。(第634页)。同时,马克思还认为,无产阶级之所以需要国家,是因为阶级斗争,特别是阶级存在的经济条件还存在.而对这种经济条件的改造,必须运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力量。马克思指出:“如果无产阶级本身还是一个阶级,如果作为阶级斗争和阶级存在的基础的经济条件还没有消失,那末就必须用暴力来消灭或改造这种经济条件,并且必须用暴力来加速这一改造的过程。”(第634页)。马克思还指出,“工人对反抗他们的旧世界各个阶层的阶级统治必须延续到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被消灭的时候为止。”(第639页)当“阶级统治一旦消失,目前政治意义上的国家也就不存在了……”(第637页)

(二)批判巴枯宁关于社会革命的反动观点,阐明未来无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治和经济职能

巴枯宁认为,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不存在什么经济条件,只要有意志就可以进行,即使在资本主义以前的任何社会形态里,这种革命都同样是可能的。马克思对巴枯宁的这种唯心主义社会历史观进行了批判,指出:“彻底的社会革命是同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条件联系着的;这些条件是社会革命的前提。因此,只有在工业无产阶级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在人民群众中至少占有重要地位的地方,社会革命才有可能。”(第635页)巴枯宁否认社会革命的经济条件,说明“他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社会革命,只知道关于社会革命的政治词句。”(第635页)

同时,马克思关于未来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治、经济职能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巴枯宁在由谁来行使国家职能问题上非难和歪曲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思想,胡说什么“‘上升为统治阶层的’无产阶级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整个无产阶级都将成为统治者吗?”,“德国人大约有4000万。难道4000万人全都将成为政府成员吗?”对此,马克思进行了驳斥和批判。马克思指出,“举例来说,难道在工会中,它的执行委员会是由整个工会组成的吗?难道在工厂中一切分工和由分工而产生的各种不同的职能都将消失吗?”(第636页)这意思是说明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层,决不意昧着全体无产者个人都将成为行政首脑和政府成员。事实上社会分工仍然是需要的。一些人民代表将作为管理者在“工面”管理国家事务,就像工会执行委员会由少数工人代表组成,并负责管理工会事务一样。但这些人仅仅是管理者,而不是人民的统治者,或者说他们是人民的公仆。由于当时缺乏无产阶级统治和管理国家的具体经验,马克思只能根据巴黎公社、工会等提供的一些不成熟的经验做出合乎逻辑的推论,尚不可能对这个复杂问题做出更多的具体说明。

 

(三)阐明无产阶级国家对农民的政策,提出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的思想

巴枯宁认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农民就要受无产阶级的管理,是“处于奴隶般的从属地位”的“残农”。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批判,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国家对农民所应采取的政策。马克思认为,凡是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农民的态度关系着革命的成败,无产阶级要想有任何胜利的可能,就应当为农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以吸引他们转到无产阶级一边。马克思说,“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凡是象在西欧大陆各国那样农民甚至多少还占居多数的地方,凡是农民没有消失,没有象在英国那样为雇农所代替的地方,就会发生下列情况:或者农民会阻碍和断送一切工人革命,就象法国到现在所发生的那样,或者无产阶级(因为私有者农民不属于无产阶级,甚至在从他们的状况来看他们已属于无产阶级的时候,他们也认为自己不属于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分采取措施,直接改替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方面来”。(第635页)同时,马克思还指出,能够把农民引导到革命方面来的根本措施是“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并且强调是“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第635页)。在这里,不能简单地对农民实行剥夺,正如马克思所说:“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第635页)。这就是马克思提出的无产阶级国家对农民所应当采取的政策,它深刻说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是由无产阶级去管理农民,更不是要农民处于从属地位,面是实现工人和农民共同解放、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

 

意义

《摘要》一书是一部独特的批判性和论战性著作,对巴枯宁无政府主义观点进行了极其深入的剖析和批判,重点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职能、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组织原则作了深刻的论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恩格斯:《代表总委员会向海牙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的报告》(1872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