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及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2024年拟撤销以下本科专业:
1.产品设计专业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特此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电 话:022-29666710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