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办学治校,优化学院治理结构,加快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动《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学院将本着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修订程序,广泛征集校内外各方意见。
诚挚欢迎全体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为《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和修订内容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楠;电话:022-22410851
邮箱:yuanban_zhujiang@126.com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