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黑恶,共建平安社会——《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发布者:王娜发布时间:2025-06-06浏览次数:10

一、法律出台背景

近年来,有组织犯罪活动对社会秩序、经济安全和公民权益构成严重威胁。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我国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有组织犯罪的系统性法律,标志着我国反黑恶斗争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二、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规定:  

有组织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常见表现形式包括:  

1.暴力威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  

2.非法垄断市场、强揽工程、欺行霸市  

3.操基层选举、侵蚀政权组织  

4.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组织卖淫、开设赌场  

5.利用网络实施“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  

三、《反有组织犯罪法》六大亮点  

1.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

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并全面调查其违法犯罪行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  

2.严防黑恶势力渗透基层  

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有组织犯罪人员混入村干部队伍。  

3.保护举报人安全

设立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保护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威胁报复行为依法严惩。  

4.全面追缴“黑财”  

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可依法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5.防止未成年人被胁迫犯罪

对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建立校园反黑恶宣传教育机制。  

6.跨境打击有组织犯罪

加强国际司法协作,对境外黑恶势力犯罪同样适用本法,确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四、公民如何参与反有组织犯罪?  

1、做到“三不”原则

  ①不参与:拒绝加入任何非法组织,不协助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②不畏惧:遇到黑恶势力威胁时,及时报警,避免忍气吞声助长犯罪气焰。 

  ③不包庇:发现亲友涉黑恶犯罪,应劝导其投案自首,切勿隐瞒、窝藏。  

2、积极举报线索

发现以下情况请立即举报:  

  ①长期欺压百姓的“村霸”“市霸”“行霸”  

  ②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团伙  

  ③操纵经营黄赌毒的黑恶势力  

  ④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  

3、举报途径:

  ①拨打全国扫黑办举报电话 **12337**   

  ②登录“国家扫黑除恶”网站(www.12337.gov.cn)  

  ③向当地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  

五、典型案例警示  

案例1:某市“黑物业”团伙覆灭案  

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垄断小区物业,通过停水停电、殴打业主等方式强迫缴纳高额费用。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查封涉案资产超5000万元。  

案例2:跨境“套路贷”团伙被端  

某犯罪集团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套路贷”,受害者超2000人。警方依托《反有组织犯罪法》跨境协作条款,成功从境外引渡主犯,判处无期徒刑。  

六、结语  

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平安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让我们学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勇敢对黑恶势力说“不”,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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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每一次举报,都在为净化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您的每一份警惕,都是筑牢平安防线的关键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