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珠科研通字〔2024〕8号 关于规范科研文本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王永强发布时间:2024-10-30浏览次数:10

   附件: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科研文本审核表.docx

 

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学院报送的科研文本质量,规范科研文本申核报送程序,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学科专业优势。对报送科研文本的审核要求如下:

一、审核范围

审核包括:纵向项目(含学院管理、学院代管)、横向项目、咨政建议(含约稿)等。

二、审核要求

(一)内容审核。对申报的科研文本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报材料的意识形态、创新性、实用性和学术价值等。

(二)形式审核。按照文件行文要求的字体、字号、行文范式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意见,要体现具体内容,不能仅填写“同意”等字样。

(三)排序。如有报送限额的,请所属部门、单位排序后再报送。科研管理中心结合专家意见、所属部门、单位意见等择优上报。

(四)审核时间。在学院规定截止时间前进行申报文本的审核,并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科研文本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紧急约稿,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属部门、单位科研院长(或科研负责人)申核后线上报送科研管理中心,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签章版《审核表》和申报材料。假期期间,线上提交审核意见,开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签章版《审核表》和申报材料。

三、组织领导

学院由科研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由科研负责人组织落实,要高度重视,确保审核的专业性、公正性。

 

联系人:刘栖蔚  联系电话:022-22425192

 

附件:《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科研文本审核表》

 

 

科研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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