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校在校本科生参加二学历(学位)的学生,在取得了所学专业开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后,到弘毅楼218办理申请毕业、免考、学位相关手续。
一、毕业资格
符合一学历毕业条件,并修满二学历全部学分
二、毕业申请时间
6月6日 8:30—11:00 2:00—4:30(只限一天)
三、办理毕业手续所需材料
1、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成绩单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4张蓝色背景一寸免冠照片
4、共建课程考试准考证
5、一学历成绩单复印件
6、英语过级证书(四六级)复印件
7、一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8、领取并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和制证袋(请自带黑色水笔)
9、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复查考试成绩费56元(请自备零钞)
四、申请毕业的同学一并办理免考手续,会计专业免考十科,金融专业免考九科,免考费每科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