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请于2013年9月10日—14日,到天津财经大学综合楼506室,登记个人资料和信息,办理申请学士学位手续。
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1.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包括毕业论文),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
2.通过天津市教委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统一考试;
3.毕业论文成绩良以上(含良)并通过论文答辩;
二、须交验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毕业生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天津市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单(可在市学位办网站打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经新华社天津分社采集的申请学位专用照片一版和电子版;(新华社照相取片要一个月后,请提早照相,院校代码10070)
6.学士学位申请表(打印件和电子版);
三、申请时间
周二至周六,上午8:30—11:00 下午2:00—4:00。
四、重要提示:市学位办规定,考生取得毕业证当年申请学位,就一次机会过期不再办理。12月份毕业的考生转年3月申请,6月毕业的考生当年9月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