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汇聚青春动能,建功“十项行动”,按照《天津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实习工作成效,团市委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暑期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大学生到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锻炼,补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大学生社会化能力,助力我市大学生留津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本期实习工作时间为2023年7月至8月暑假阶段。实习期满后,如用人单位和实习学生达成一致,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实习期内要求学生能够全天到岗,原则上应至少完成1个月的实习工作。
二、实习内容
1.政务实习的学生将参与实习单位有关业务实践和机关活动,了解部门工作运转情况,体验政务机关工作氛围,感受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接收实习学生的部门可自行探索、设计富有特色的工作内容,组织实习学生与机关青年开展互动交流等活动。
2.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学生将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的各项工作,了解企事业单位工作机制,感受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内容。接收实习学生的单位可为实习学生安排富有本单位特色的实习锻炼岗位,组织实习学生与青年员工开展互动交流等活动。通过参与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作实习,给我市大学生提供亲身参与建功“十项行动”,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锻炼平台。
三、实习学生推选
1.推荐人选。各高校团委要将暑期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作为引领青年思想、助力青年发展的重要抓手,始终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提高学生政治素质放在首位;要坚持“优中选优,严把质量”的原则,优先推荐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骨干,确保选拔的学生政治意识强、人品服众、能力优秀、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高校团委应将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纳入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践锻炼课程体系,积极组织“青马工程”学员报名参加。推荐人选应是学生本人自愿、学生家长同意,能全程按照实习单位要求参与实习,符合实习单位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要求,且在天津有固定居住地,可满足每日工作通勤需求。
2.推荐程序。各高校团委要严肃选拔流程,从政治素质、学习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考虑,报名人选应经过校、院(系)两级一定方式的审核,保证推荐人选政治过关。
3.投递简历。各高校团委要指导学生做好意向单位选择和投递简历工作。实习学生在经过审核后,参考《2023年暑期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岗位信息表》,至多选择两个实习意向岗位,并将盖有学校团委公章的报名表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版),以“扬帆计划+学校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意向单位联系邮箱。
四、工作阶段及要求
1.学生报名阶段:团市委将确定后的实习岗位清单发送给各高校团委,由各高校团委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开展选拔考察、政治把关等工作。通过选拔的学生将加盖高校团委公章的报名表发送至意向单位邮箱。
2.单位录用阶段(7月3日至7月10日):各单位完成报名学生的面试选拔工作,通知学生录用结果,安排实习学生完成岗前培训、业务锻炼等试用期任务,并正式开始实习工作。
3.实习锻炼阶段(7月至8月):实习学生在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深入了解国情政情社情,深切感受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工作要求
参加暑期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的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要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的过程中熟悉真实工作环境,经受岗位锻炼,明确职业方向,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