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促进优良班风、学风形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生先进班集体评比,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将评比标准具体量化,使评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以更好的调动学生争创先进班集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章 评比方法
第三条 学生先进班集体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时间暂定在每年的9月份。
第四条 各班基础分值为100分,根据评分标准,按学年末最后得分高低在年级内排序。
第五条 每学年评选先进班集体的数量原则上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20%进行评选。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各二级学院按学生人数和班级数分配名额。学院对先进班集体获得者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金1000元,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第六条 考评由学生工作部老师负责监督考核。
第七条 每周、每月定期公布各班得分情况,学期末进行汇总统计。
第三章 评分标准
第八条 班级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情况:
(一)主题团日活动
每月开展一次及以上主题团日活动的班级加1分,未开展的不扣分。
(二)思想政治活动
学年末各班开展思想政治活动综合评比,包括每月团日活动开展情况、班级入党申请人比率、入党申请人思想汇报情况等,根据评比结果,第一名的班级加8分,最后一名扣4分。
(三)文明礼貌情况
学期末进行班级文明礼貌评比,由各科任课老师评分,得分最高的班级加4分,最后一名扣4分。
第九条 班级学风建设情况:
(一)学业成绩
计算每学年各班学生考试平均学分绩点,年级内排序,前三名班级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最后一名扣10分。
(二)英语四级通过率
计算每学年各班级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年级内排序,第一名加6分,最后一名扣3分。
(三)考勤
每学期合班课由任课教师进行两次抽查点名,全勤的班级每次加1分。
晚点名实行不定期抽查,有缺勤的班级一次扣1分。
第十条 卫生检查情况:
(一)每周宿舍卫生评比3次及以上优秀宿舍,其成员所在班级加2分,不良宿舍2次及以上,其成员所在班级扣1分;
若该宿舍出现两班学生混住的情况,按其成员所在班级分别加减分。
(二)教室卫生检查中,得分最高的教室所属班级加2分,得分最低的扣2分。
第十一条 早操出勤率情况:
班级早操出勤率每两周公布一次,出勤率位于前两名的班级分别加2分、1分,最后一名扣1分。
第十二条 文体比赛及各类奖励情况:
(一)个人奖项
参加二级学院各类比赛获奖的个人,根据所获成绩,按照按照一、二、三名分别给所在班级加3分、2分、1分
参加校级各类比赛获奖的个人,根据所获成绩,按照一、二、三名分别给所在班级加6分、4分、2分;
参加市级比赛获奖的个人根据所获成绩,按照按照一、二、三名分别给其所在班级加10分、8分、6分,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加10分。
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的个人个人根据所获成绩,按照按照一、二、三名分别给其所在班级加20分、15分、10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加20分。
(二)集体奖项
参加二级学院各类比赛获奖的班级,根据所获成绩,按照一、二、三名分别加6分、4分、2分。获得优秀组织奖的班级,加4分。获得系级其他集体荣誉奖励的班级加4分;
参加校级各类比赛获奖的班级,根据所获成绩,按照一、二、三名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得优秀组织奖的班级,加8分。获得校级其他集体荣誉奖励的班级加8分;
参加市级各类比赛获奖的班级,根据所获成绩,按照一、二、三名分别加20分、15分、10分。获得优秀组织奖的班级,加15分。获得市级其他集体荣誉奖励的班级加15分;
参加国家级各类比赛获奖的班级,根据所获成绩,按照一、二、三名分别加30分、25分、20分。获得优秀组织奖的班级,加25分。获得国家级其他集体荣誉奖励的班级加25分。
(三)同一类奖励,只按照所获奖项的最高等级加分,不实行累计加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制定于2011年9月,本次修订时间为2017年6月,并于2017年9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