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怡发布时间:2025-04-17浏览次数:10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学生工作部

津财大珠院学字〔20254


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我院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择业观,根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优秀学生奖励评选办法》,现将我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我院 2025 届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班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班级总人数的 5% (根据小数点后一位进行四舍五入,不满1的按1)。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二)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管理规定,品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读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取得2025 届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

(四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院级及以上荣誉;

(五)对社会及学院做出积极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参评;

(六)对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工作大学期间应征入伍为国防事业做贡献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体育锻炼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可优先参评。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二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在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中商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送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大学期间应征入伍为国防事业做贡献的毕业生由武装部、学生工作部根据申请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后由学生工作部汇总并报送给相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

(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经本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后,将确定名单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电子版名单(附件2报送学生工作部。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作废该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