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15 浏览:48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党员责任岗职责条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响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号召,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系学生党建自身建设,使各项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学生党员的意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管理系学生党支部受校党委和系党总支直接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以教育青年,带领青年和服务青年为基本任务。
第三条 管理系学生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带领广大同学积极进取,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宿舍文明监督岗、管理信息岗、学习帮带岗、科技活动岗、师生纽带岗、宣传报道岗、志愿服务岗
第五条 宿舍文明监督岗职责
1、实行分区责任制,在填写申报书时,必须说明自己所负责的是哪几间寝室。
2、对所负责寝室同学的就寝情况进行定期的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3、与学生会生活部合作,对寝室文明卫生进行抽查。
4、在履行纪录中,必须说明你自己所做的具体事情,起到了什么效果。
第六条 管理信息岗岗位职责
1、 负责党内政治理论的学习,带动其他同学形成一种帮学互助的良好风气。
2、 帮助指导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等各项资料的填写。
3、 组织培养联系对象参与党组织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 在履行纪录中,必须说明你自己所提供的具体信息,并且说明对各种信息的解决情况。
第七条 学习帮带岗岗位职责
1、有针对性的在某科目帮助2—3名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
2、对学习积极性不高的同学,帮助使其学业成绩有明显改观,如补考消失等。
3、在申报书中必须写明你所帮助的哪几名同学,在履行纪录中,说明一年来或半年来你所帮助的同学有哪些进步。
第八条 科技活动岗岗位职责
1、有文娱特长的同学,积极奉献自己的才华,指导相应的培训或组织校级、院级文娱活动。
2、有体育特长的同学,积极组织同学参加相关的比赛,特别是在校运会中要尽心尽责。
3、有其它特长的,如书法、科技制作、修理等,组织开展特色活动。
4、在履行纪录中,必须说明你所做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所起到的效果。
第九条 师生纽带岗岗位职责
1、积极主动与老师沟通,反映同学的问题,并探讨解决方案。
2、广泛征集同学对授课老师的建议,传达老师对同学的要求等。
3、在老师、辅导员、班主任与同学之间要起到桥梁作用。
4、在履行纪录中,必须有和老师的交流纪录,且有老师签名。
第十条 宣传报道岗岗位职责
1、大力宣传报道学生党员示范岗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先进作风,做好典型工作。
2、大力宣传报道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的先进事迹。
3、对岗位履责不力的进行反面报道。
4、对兄弟院系开展的学生党员特色活动进行报道。
第十一条 志愿服务岗岗位职责
1、 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活动
2、 参加的志愿活动,必须有明确的记载,时间、地点和活动内容
第三章 党员责任岗“星级”评定方案
第十二条 “星级”考核内容
学生党员先对照《管理系“学生党员责任岗”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再由所负责区域的群众按照考核标准对其进行打分,将两项分数加起来取其平均分即为最终考评分。
考评获分在90分及以上为五星级党员,80-89分为四星级党员,70-79分为三星级党员,69分及以下为二星级党员。
在此基础上,支部再通过考察、讨论,结合学生党员在带头学习、带头参加社会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做好宿舍文明、热心帮扶他人等五方面的表现,评出“学习之星”、“工作之星”、“风尚之星”、“宿舍文明之星”和“服务之星”。具体标准如下:
“学习之星”:成绩名列班级排名前10%;实践动手能力强,专业技能突出;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技能考证,并通过各类外语等级考试等。
“工作之星”: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工作,如:班级或院系两级学生组织的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等,表现出色,受到表彰奖励。
“风尚之星”: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言谈举止文明得体,诚实守信,服务同学,无违法违纪记录,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宿舍文明之星”:严格遵守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按时熄灯、不晚归、不偷水电等);在宿舍中营造团结向上和良好学习的氛围,引导该宿舍成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并率先达到“文明宿舍”的标准。
“服务之星”:能认真做好联系人的帮带工作,经常互相帮助、互相交流,被帮带对象在思想、学习、生活以及参加活动的积极性等方面有显著进步。
第十三条 考核要求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三星”及以上的预备党员方可具备资格申请转正;达到“四星”及以上,可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2、“星级”考核,每半年举行一次(即上半年的6月份,下半年的12月份),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
第十四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管理系党支部委员会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