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第二党支部规章制度


时间:2013-05-15   浏览:25

学生第二党支部规章制度

 

 

一、 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密切党员与支部联系、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党支部组织生活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一般是每两周一次。组织生活内容应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由支部委员会进行计划安排,决定活动内容和形式,并由组织委员会落实。

组织生活的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决议和指示,并且认真贯彻执行;传达本支部的决议和有关决定,要求全体党员共同贯彻执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现阶段国际国内大事;听取各位党员的思想汇报和学习心得,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对党支部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适当组织党员开展思想性与娱乐性相结合的活动,以丰富支部的组织生活。组织生活的形式应该灵活多样。

组织生活的内容:

1. 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

2. 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

3. 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 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指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这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及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5. 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讨论党支部及党内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或处分。

6. 组织党员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参观革命遗址或革命文物展览馆,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听取先进典型的报告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  第八条 学习教育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员要自觉学习和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和刊物,及时了解时事政治,并以每月一篇思想汇报的形式向支部汇报学习情况。党支部要利用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有重点地进行学习和教育。

7. 宿舍文明监督岗职责。

1)实行分区责任制,在填写申报书时,必须说明自己所负责的是哪几间寝室。

2)对所负责寝室同学的就寝情况进行定期的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3)与学生会生活部合作,对寝室文明卫生进行抽查。

4)在履行纪录中,必须说明你自己所做的具体事情,起到了什么效果。

二、 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应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时应以提高党性修养为出发点,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思想汇报的内容包括积极近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等。思想汇报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口头思想汇报主要通过党组织生活会,组织委员应做好记录。 书面思想汇报应定期上交,一般为一个季度汇报一次,由各级负责人收齐,再交由组织委员统一归档以供查阅。组织委员应定期整理思想汇报。

凡是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应积极向党组织上交思想汇报,每个月至少一篇。思想汇报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原稿上书写,不得采用打印稿。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上交至该年级党工作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及时上交党支部备案并归档。 

凡是入党积极分子,自被支部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应积极向党组织上交思想汇报,口头汇报每月至少一次,书面汇报每个季度至少一篇。书面思想汇报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原稿纸上书写,不得采用打印稿。思想汇报上交至指定支部党小组书记,支部党小组书记及时上交学生党支部备案并归档。 

凡是预备党员,自被支部接收之日起,应积极向党组织上交思想汇报,口头汇报每月至少一次,书面汇报每个季度至少一篇。书面思想汇报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原稿纸上书写,不得采用打印稿。思想汇报直接上交至党支部。 

凡是支部党员,应积极结合个人自身情况,不定期向党支部上交思想汇报,交流学习工作心得。思想汇报次数和内容作为学期末党员评议的一项考核内容。 

三、 党员评估管理制度 

每个学年末支部举行“党员评优活动”,对党员一个学期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进行总结和评议。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党员三个层次,分别予以奖惩,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评议程序为: 

1. 个人自评。党员对自己在本学期内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注明个人自评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按时上交支部有关负责人。 

2. 小组互评。全体党员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听取其他党员的意见,同时也向其他党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这个互评的基础上,确定支部党小组互评等级,按时上交支部有关负责人。 

3. 群众评价。本班非党员学生对该班的学生党员进行评价,可以口头或书面两种形式评议,支部派专人负责记录及整理。 

4. 支部总评。支部委员会对学生党员的自评、互评、本班学生评价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作出鉴定意见和评定等级。向全体党员宣布评议结果,将有关材料归档。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思想引导,促使其进步。 

四、 发展党员制度  

1.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及要求。要求入党的学生应自愿向学生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本人的主要表现。申请书(用正式纸张、正确格式、严肃内容、钢笔书写等)交党支部,经支部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审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填写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核表,并且委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他的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参加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应最低期限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并要经常主动申请向联系人做口头汇报交流,寻求组织帮助。

思想汇报是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沟通方式之一,也是党组织了解和考察个人情况的依据。其内容为对党的建设或对党、国家、社会问题的个人看法、立场、观点等或个人思想、生活、学习、工作汇报。着眼于反映个人真实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及思维方式。思想汇报的内容要详实,质量要逐步提高。思想汇报要求本人主动当面交给党支部委派的联系人。(注:申请书、思想汇报要手写,要求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署明姓名日期)

2. 重点培养对象的确定和教育、考核

1)重点培养对象的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从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中产生,团组织和支部党小组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推选出入党要求迫切,作风正派,群众基础扎实,品质优良的优秀分子。经学生党支部考察、审核后,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2)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作为考核人应主动向考察对象声明考核关系,通过各种途径深入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对象给予培养指导和帮助,与其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考核人应将培养人情况及时向支部反映,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上全面客观地填写考核记录。如实反映出考核对象在考核期内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出其进步和不足的地方。重点培养对象应积极主动向党组织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汇报思想,让党组织了解和指导你的思想发展。重点培养对象的思想汇报应首先交给其考核人,考核人详细阅读后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定期收集后报送党支部审阅、存档。党支部要定期听取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培养考核情况的汇报。

3. 重点发展对象的确定和教育、考察

1)重点发展对象的确定:支部对重点培养对象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能积极主动和党组织进行有效联系,卓有成效的工作并有质量的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切实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规范言行,时刻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老师、团员班及广大同学一致认可的,可被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2)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核:支部对重点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要更加严格。在前期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考核的基础上,对重点发展对象要进行多次认真、严肃的谈话。其主要内容是确认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意识,考评学习、工作成效,考核各项发展标准的符合状况。

4. 发展党员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别吸收”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团支部推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发展的眼光来正确评价重点发展对象的入党条件,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先进青年的代表。

1)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立场及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2)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的确定: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可由发展对象主动邀请,也可由组织指派。

3)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任的报告。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4)发展对象填写入党自愿书:发展对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5)党支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决定是否接纳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

议程:召开支部大会,到会人数须超过总人数的一半,会议有效。在大会上,发展对象阐述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及社会关系、个人对当前重大政治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等。入党介绍人向全体成员介绍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支部党员进行讨论,再由到会正式党员行使表决权,对发展对象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与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支部向学院党总支上报党员大会决议,经组织员找发展对象谈话后,学院党总支审批,通过者即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入党积极分子,被通知接纳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预备期为一年。

5. 对预备党员的考察  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组织以书面形式汇报自己入党后的思想及表现,三个月一次,让党组织了解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的思想发展情况及个人表现情况。预备党员要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每半年进行一次。预备期将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提交转正申请书。入党介绍人与预备党员应密切交流,帮助预备党员提高党员负责意识,强化党性。

6.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手续:预备期结束时,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公示;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过半数正式党员赞成即可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的党龄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未通过者则应延长考察期,但预备期最多延长一年,在延长预备期期间不能按期转正者,撤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五、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为增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学生党员发展的监督面,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督促学生党支部的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要坚持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1. 公示制度原则:

1)民主公开,在学校广告栏公开展示,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

2)实事求是,做到公示内容真实可靠。

3)公示先在党内,后在党外。

2. 公示制度的对象、内容与程序:

1)公示对象:被列为本年度本支部发展党员计划的发展对象;经党内酝酿拟在近期进行组织发展的对象。

2)公示内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籍贯、班级、职务、出生年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党校学习以及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等。

3)公示程序:发展对象在党小组、党支部初步研究后,在正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通过公示板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三天。

3. 公示意见反馈内容:

1)有违背党组织的政治言论和政治活动

2)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有触犯校纪校规的情况

3)学习态度不端正,有违反校系学风建设规范和制度的情况

4)学生干部工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拉帮结派等情况。

5)不尊敬师长和不团结同学,不能较好的处理群众关系

6)生活作风不正派,并造成不良影响

7)在各项活动中不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反而起不良作用

8)未尽的其他方面情况。

六、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必须按期按额亲自交纳党费,不得提前或拖欠交费。党支部应作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及时收取,对连续六个月无故拖欠党费的党员要报党组织按党章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