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14 浏览:103
导游资格证考试是国家对从事导游服务人员从业资格的考试证明。导游资格证考试由导游综合知识(即笔试)和导游服务能力(即口试)两部分构成。自2016年起,笔试改为全国统考,并采取机考形式。口试时间及考试内容仍由各省自主决定。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考试分类
1.导游资格证考试分为两个系列、四个等级。两个系列分别为:中文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四个等级分别是:初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和特级导游员。
2.凡符合《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者均可直接或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一年以上者可报初级导游员;已取得初级导游证两年以上者可报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证考试不定期进行。
三、考试内容:
1.导游综合知识(笔试)
(1)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
(2)科目二:《导游业务》
(3)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4)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2.导游服务能力(口试)科目五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
(3)《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四、报名程序
1.考生应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指定日期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及复印件、下载的报名表和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2018年起,部分省份取消了现场资格审核环节,考生也无需提交健康证明。
3.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取消资格审核的省份,考生可以在报完名后直接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4.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部分省份),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另外,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5.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考或者补考的考生,报名程序与新考考生相同,另需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单。